>

读者须知:

 (1)  读者到馆不能大声喧哗,不能带宠物入内,要文明阅读。

  (2)每位读者限办一张读者证(限本人)

(3)读者须持有效身份证办理读者证。未成年办理读者证,须经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持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办理。

(4)办理读者证须缴纳100元(人民币)押金,退证时押金全额退还本人。

(5)若读者证损坏或遗失,可持身份证补办,须缴纳工本费20元。

(6)每证只限借2本书,,借阅期限为30天。读者证在方城县图书馆外借部、少儿阅览室、中老年阅览室均可通借通还,全馆的杂志、报纸均在馆内阅读,不得外借。

(7)若读者损坏图书或丢失图书,应原价赔偿。

(8)读者退证时须持身份证和读者证到二楼办理退证手续。

(9)处于停借期内的读者证不能办理退证手续,停借期满后方可退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