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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政策解读
时间:2024-02-27 浏览量:757

《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18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享: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最高荣誉,随着近年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全省排名稳步提升,2023年7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33号)提出:“南阳市要制定空气质量限期达标方案,2025年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向好,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我市实际,充分调查研究,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形成了《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二)主要目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逐年提升进位。2024年,桐柏县、西峡县、淅川县、南召县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2025年,邓州市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全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5%以上,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0.8%以内,力争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

(三)重点任务。抓好7个方面共30项重点任务:一是通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强化项目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二是通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煤电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推进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持续推进农用领域清洁能源替代、深入开展散煤治理行动,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三是通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提升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水平、优化路网结构布局,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四是通过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重点行业绩效水平提升、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开展锅炉综合治理、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深入推进工业企业综合治理。五是通过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城市面源精细化管理、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推动矿石采选与砂石骨料行业开展装备升级及深度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日常监督、严格烟花爆竹污染管控,强化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六是通过全面推行差异化管控、强化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七是通过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加强监督帮扶指导、加强高值热点管理,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凝聚工作合力;三是强化政策激励;四是严格考核奖惩。

三、相关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33号)

(三)《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3号)

(四)《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宛政办〔2023〕32号)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南阳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赵春举

联系电话:0377-6138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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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