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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历史悠久,钟灵毓秀,人才辈出,名人遍布全国各地。南阳籍人士素有捐书发展家乡文化事业传统,像张嘉谋、徐旭生、孙文青等名士的捐书均在我馆珍藏。捐赠文献是图书馆进行文献采选和补充的重要渠道,南阳市图书馆地方文献中心自设立之初就致力于我市地方文献、史料、家谱等的征集、收藏与管理工作,我们热忱欢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报刊、家谱、视听资料等各种文献资源。为了更好地做好接收捐赠文献的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文献捐赠范围
1、国内外正式出版物。包括学术专著、译著、丛书、论文集、资料汇编、工具书、古籍、重要期刊等;
2、南阳市及各区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辑出版的各种公开或内部发行的图书、报刊、论文集、汇编本等出版物。
3、南阳籍人士的著述。不论其内容是否与南阳有关。包括各类学科、各种体裁的专著(稿本、精抄本、刻本、铅印本等)、文学作品及刊载在其它出版物中的单篇。
4、各个历史时期社会著名人士的档案资料。包括手迹、书稿、信函、自传、日记、札记、回忆录及录音、照片等;
5、反映南阳地区民俗风情、地方掌故的档案资料。包括典籍掌故、家谱、族谱、碑文、经卷、画卷、史稿等;
6、文献品相基本完好。
7、不予接受捐赠的文献范围: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
(2)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3)内容低下,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图书;
二、捐赠文献的管理办法
1、图书馆接受捐赠文献后,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以表谢忱,同时不定期在图书馆网站公布捐赠者的姓名、捐赠文献的名称等信息,予以宣传和鼓励。
2、对于较大批量或特别珍贵的文献捐赠,图书馆将与捐赠者签订捐赠协议,特辟专架(柜)收藏,并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
3、中心讲建立专门的捐赠档案,将捐赠者姓名及所捐文献题名、种类、数量、价值等相关信息详细记录。
4、所赠文献一经接收,其所有权归南阳市图书馆所有,我们将按照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尽可能使所捐文献资料有所利用。
(1)捐赠文献凡符合本馆入藏标准而本馆尚未收藏者,将被补充作正式馆藏,永久保存;
(2)捐赠文献在本馆已有收藏,只是入藏复本数量不足者,将按规定入藏复本数量入藏(复本以5册为宜);
(3)凡本馆已入藏足够复本或不属于本馆入藏范围的捐赠文献,图书馆将进行转赠其他图书馆或其它处理。
三、捐赠方式
1、到馆捐赠:捐赠者直接将捐赠文献送至南阳市图书馆地方文献部办理捐赠手续。
2、邮寄捐赠:捐赠者可将捐赠文献资料通过邮寄或快递等方式送至河南省南阳市光武大桥东鼎盛大道367号南阳市图书馆新馆地方文献中心(邮资可选用到付)。
3、批量捐赠:捐赠者提前与南阳市图书馆联系,以便双方协调捐赠文献的接收、处理等工作,中心可上门接受捐赠。
本办法于公布之日起执行。
联系电话:0377-63135676
联系人:陈冬13608458660(地方文献中心主任)
南阳市图书馆地方文献保护中心
2024年3月